第四十六屆鳳凰樹文學獎徵文辦法
一、活動主旨
為鼓勵大學院校學生創作風氣,提供同學作品發表及自我肯定的機會,從而培育 寫作與評論人才,為文壇注入新血。
二、辦理單位
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及中文系系學會主辦。
三、徵文對象及組別
(一)徵稿對象:國立成功大學各系所在學學生。
(二)徵稿組別:分為現代、古典、文學評論三大類別,共有現代詩、現代散文、 現代小說、舞臺劇本、
文學評論、古典詩、古典文、古典詞、古典曲九項文類。
※ 鳳凰樹文學獎另設有推薦獎及創意獎,詳細徵文辦法附在此檔案最後。(附件 一以及附件二)
四、徵文類別
(一) 古典文類:分為散文、詩、詞、曲四項
(1)古典詞、曲之格律請依下述規範擇一創作,並請於作品中加註所使用之格 律:
*古典詞: 1.龍沐勛《唐宋詞格律》 2.舒夢蘭《白香詞譜》 3.康熙欽定詞譜
*古典曲: 1.里仁書局《歷代曲選注》附譜 2.鄭騫《北曲新譜》
(2)古典詩開放組詩投稿,兩首以上(含)即可算作組詩,且視為一篇作品。
(3)古典曲開放組曲投稿,兩首以上(含)即可算作組曲,且視為一篇作品。
(4)投稿古典詞曲時,請在詞曲牌名後方加入首句,以便辨識。
(二)現代文類:分為散文(一千五百字至五千字)、現代詩(五十行以內)、
短篇小說(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),以及舞臺劇本(不限演出時間之原創作品)四項。
(三)文學評論(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) 中文格式不拘,外文格式則使用 MLA 或是 APA 格式。
五、獎勵辦法
(一)每項取首獎一名、貳獎一名、參獎一名、佳作五名。
(二)每一名皆頒與獎狀乙幀。
(三)每項獎金如下:
小說、舞臺劇本、文學評論:
首獎新臺幣一萬元
貳獎新臺幣七千元
參獎新臺幣五千元
佳作新臺幣三千元
現代散文:
首獎新臺幣八千元
貳獎新臺幣五千元
參獎新臺幣三千元
佳作新臺幣二千元
古文、古典詩、詞、曲、現代詩:
首獎新臺幣六千元
貳獎新臺幣四千元
參獎新臺幣三千元
佳作新臺幣二千元
六、收件及截稿日期
(一)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8 日開始收件,至 107 年 3 月 23 日中午 12點整止。
(二)收件方式:
1.請自行於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文學獎網頁下載列印本活動之報名表,寫明系級、 真實姓名(勿用
筆名)、投稿類別、作品篇名及聯絡方式(作者姓名以及聯絡方 式不可寫於稿件上)報名表上方
為授權書, 請務必填寫完整,親筆簽名後投入 位於中文系館系側的投稿箱。
2.以電子郵件方式夾帶稿件及報名表各一份,電子郵件地址及作品格式皆公布於鳳凰樹文學獎網站
的投稿須知。報名表(紙本和電子檔)與稿件電子檔,缺一不 可。
3. 每人每項文類限投兩篇。
4.一篇作品請使用一張報名表。
※ 不合以上規定者,一概不受理。
七、評選辦法及頒獎
(一)初選:評審由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以及藝術研究所老師擔任。
(二)決選:邀請各大學教授及文藝界著名人士擔任評審,並於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19、20 日於中文系
館一樓學術演講廳召開決選評審會公開評審。
(三)頒獎晚會:民國 107 年 5 月 20 日晚上六點於鳳凰樹劇場舉行。
八、注意事項
(一)作者簽署授權書後,且通過評審初選,即同意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登載於 出版之入選集內,不限時
間或地域及發行形式,無需另行支付任何費用,且著作 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。
(二)作者簽署授權書後,且經決審會通過得獎,即同意主辦單位有權於任何時 間、任何地點、以任何方
式推廣利用本著作,或授權讓與他人利用該著作,無需 另行支付任何費用,且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
授權。
(三)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公開發表,並不得抄襲。若有違以上情況者,取消其 參選資格,已入選者取消
其入選資格,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,並公布其姓 名。
(四)獎金依二代健保規定扣繳補充保費,若得獎者於成功大學工讀,學校會替 其繳交補充保費,不需扣
繳;若無,則需扣繳補充保費,相當於 2%的業務收入。 此外,若得獎者為已入中華民國籍的僑
生,亦比照上文辦法扣繳補充保費。
(五)若有未竟事宜,得由各組評審召開會議決議之,主辦單位有權隨時增改徵 文辦法並公布。
附件一:廖美玉先生捐贈「鳳凰樹文學獎創意獎」徵文辦法
一、設立宗旨:提倡本系學生在現代文學上的寫作風氣,鼓勵學生創意表現。
二、入選對象: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(所)生。
三、入選類別:
1. 現代詩。
2. 現代散文。
3. 現代小說。
4. 現代戲劇。
(以上參選作品可含本屆文學獎投稿作品,惟不得為已發表之作品。)
四、獎勵辦法:各項類別合併評比,共取二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。
五、評審辦法:由現代詩、現代散文、現代小說、現代戲劇初審委員中各推舉一人擔任。不採公開評審方式,與推
薦獎共同於決審會最後一場說明評審經過並公布得獎名單。
六、創意獎得獎作品,在所有入選中推舉。
七、其餘未盡事宜,依「鳳凰樹文學獎徵文辦法」辦理。
附件二:許長謨先生捐贈「鳳凰樹文學獎推薦獎」徵文辦法
一、設立宗旨:提倡本系學生在古典文學與文學評論上的寫作風氣,鼓勵學生在同一文類的整體表現。
二、徵文對象: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(所)學生。
三、徵文類別:
1. 古典詩:每人至少五首(應含古體、近體。其中,近體需含絕句、律詩)。
2. 古文:每人至少三篇(應含論說、雜記)。
3. 詞:每人至少五首(應含小令、長調)。
4. 曲:每人至少三首(應含小令、套數)。
5. 文學評論:每人至少三篇(應含古典文學、現代文學)。
(以上參選作品可含本屆文學獎投稿作品,惟不得為已發表之作品。)
四、獎勵辦法:各項類別合併評比,共取二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。
五、評審辦法:由古典詩、古文、詞曲、文學評論初審委員中各推舉一人擔任。不採公開評審方式,與創意獎共同
於決審會最後一場說明評審經過並公布得獎單。
六、每人每項限投一份,可同時投稿不同類別。投稿時明「推薦獎」。
七、其餘未盡事宜,依「鳳凰樹文學獎徵文辦法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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